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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设置简介
风景园林专业于1986年开始招生,1990年调整为建筑学专业景园建筑方向;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增设园林专业,并从当年恢复招生;2010年改为景观学,2013年更名为风景园林专业。本专业是江苏省高等学校“十二五”重点专业。风景园林学学科设有一级学科硕士点。
二、培养目标及就业领域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事业的需要,掌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的理论、方法和技能,掌握风景园林工程技术科学知识,熟悉城乡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综合素质、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扎实设计综合能力,能胜任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施工管理及理论研究等工作,并具有相关职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业设计人才。
学生毕业后可应聘园林、城乡建设、市政、教育等单位,从事城乡各类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管理、教育及科学研究等工作。
三、培养规格与特色
本专业综合性较强,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理论、风景园林专业基础与理论知识、专业设计训练、实践训练等四个方面。培养方案分为两个阶段,前两年为基础教育阶段,学习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重在打好基础;后两年重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全面训练及个性化、专业化拓展的引导和培养。同时注重课外培养,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开展课外科学研究活动。
1、知识结构要求
(1)熟练掌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技能,具备独立完成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各阶段工作所需的综合知识。
(2)具有较高的艺术、美学修养,掌握设计表达的基本技巧与方法。
(3)了解中外园林发展的历史,掌握传统和现代风景园林的基本设计理论与营造方法。
(4)掌握我国风景园林管理政策、法规及风景园林设计相关的设计标准与规范。
(5)掌握风景园林工程技术与施工的基本技能,了解风景园林植物应用技术。
(6)具有城乡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多方面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7)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写水平。
(8) 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计算机文化素质,掌握计算机辅助设计基本方法与技巧。
2、能力结构要求
(1)研究能力 具有根据任务要求,查阅文献、调查基地环境获取资料,了解国内外风景园林学科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并综合分析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的行为、生态、美学等诸因素辩证统一关系的研究能力。
(2)设计能力 具有综合运用各种设计方法和专业知识创造性地解决复杂问题的创新设计能力。
(3)表达能力 具有手工、模型、计算机、文字、语言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表达能力。
(4)协作能力 具有较强的专业设计综合协调与组织管理能力。
3、素质结构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国家繁荣昌盛而奋斗的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和现代科学知识;热爱专业,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专业适应性宽,社会适应性强。
4、培养特色
依托苏州古典园林的地域优势,结合学生在本区域就业人数多的就业特点,设置系列突出地域风景园林特色的课程群,重点培养对传统园林和现代景观具有较深了解和把握能力的特色设计人才。
四、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风景园林学
核心课程:建筑设计、风景园林植物学、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原理、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生态学基础、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风景园林植物应用、中外风景园林史、风景园林政策法规与管理、风景园林遗产保护与设计等。
五、课程体系设置与修读要求
课程体系设置为通识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综合实践模块以及素质拓展模块四大模块,其中:通识课程模块42学分,占22.58%;专业课程模块105学分,占56.45%;综合实践模块29学分,占15.59%;素质拓展模块10学分,占5.38%。
课程设置情况详见表一:《风景园林专业课程设置安排表》。
六、授予学位与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习年限3—8年,完成学业最低学分为186学分。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完成实践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训练,取得素质拓展所需学分,达到学位授予要求,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
七、有关说明
1、本方案中的课程设置是指导性计划,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

 

2、本专业需投入大量课外时间用于设计类专业课程的学习,本方案仅是基本课内学时要求。